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07〕3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新时期群众工作水平的通知》(川委办〔2007〕36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通人民来信“绿色邮政”的通知》(雅办函〔2008〕261号)精神,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通过书信方式反映问题,减轻信访群众的经济负担,从通告之日起,本市信访群众在全市范围内通过邮政部门寄往雅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和以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平常信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人民来信”,一律由邮政部门免费办理。
特此通告。
二00九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