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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来源:雅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7-07 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完善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客观环境的发展变化,经市政府审定,决定废止《雅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9个规范性文件,现予通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雅安市人民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网络发出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18日印发


附件

雅安市人民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1

《雅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雅府发〔2001〕39号

2001.4.5

2

《雅安市价格听证会办法》

雅府发〔2001〕46号

2001.4.25

3

《雅安市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雅府发〔2001〕76号

2001.8.21

4

《雅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雅府发〔2002〕33号

2002.6.27

5

《雅安市煤炭安全生产和管理规定(试行)》

雅府发〔2002〕39号

2002.7.15

6

《雅安市救助市区经济困难群众若干办法》

雅府发〔2002〕55号

2002.8.13

7

《雅安市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

雅府发〔2002〕72号

2002.11.15

8

《雅安市关于鼓励外来投资优惠政策的规定》

雅府发〔2003〕19号

2003.5.6

9

《雅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雅安市行政投诉和告诫办法(试行)》

雅府发〔2004〕37号

200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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