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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和项目工作的意见

来源:雅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7-06 17: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和项目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在国家扩大内需、保增长的新形势下,在我市瀑电库区移民工程迁复建、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以投资为主导、以项目为重点、以加快为手段、以和谐为目标”的经济工作总体思路,确定2009年为全市投资年。为了紧紧抓住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重大发展机遇,实现全市经济“率先止滑、抢先提速、爬坡上行、奋力跨越”良好局面,确保2009年GDP增长14%的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投资和项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投资和项目工作的重要性

  我市目前发展现状和趋势清楚地表明,发展不足是我市面临的最大问题,加快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扩大投资是加快发展最有效的手段。项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抓投资就是抓项目,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好投资和项目工作对实现雅安经济跨越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灾后重建、扩大内需是雅安发展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进一步提高对投资和项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把我市投资和项目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明确投资和项目工作的主要方向和工作思路

  根据国家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保增长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重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发展思路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业富民强市”战略和“3+1”产业发展要求,围绕强化基础、扩张产业、保护生态、优化布局、协调发展思路,积极策划、筛选、包装、论证项目,在拓展项目来源、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和引进项目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一)主要方向。

  1.围绕强化基础抓项目。抢抓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国家加强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围绕建设川西交通枢纽和全市电力“一张网”目标,在加强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和民生工程建设中生成和实施一批项目。

  2.围绕扩张产业抓项目。在发展、壮大、提升水电电冶、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和新材料产业,延伸主导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群中生成和实施一批项目;在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沟通、合作,促进企业转化运用科研成果和自主创新中生成和实施一批项目;在用政策、环境吸引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和对内协作、支持民间资本发展生产性企业中生成和实施一批项目。

  3.围绕生态建设抓项目。在地质灾害治理、天保工程、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城市环保、企业污染治理、水电矿山迹地生态恢复方面,在继续争取国家生态建设项目中生成和实施一批项目;在全面改善生态环境,着力打造生态旅游品牌中生成和实施一批项目。

  4.围绕优化布局抓项目。在主动融入成都经济圈,承接沿海与经济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辐射三州少数民族地区中发现和实施一批项目。在建立区域分工明确、功能协调、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结构完善的经济体系中发现和实施一批项目。

  5.围绕协调发展抓项目。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雅安,统筹经济社会和城乡发展,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社会保障、乡村公路、水利设施建设方面争取一批项目。

  (二)工作思路。

  1.突出重点,总体推进。在积极做好常规项目和投资工作的同时,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区域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项目的推进上。重点推进成昆铁路扩能技改(经雅安)、国道318绕城公路、引青济名、川藏铁路、雅康高速、雅西高速、邛名高速、荥经煤矸石发电等重大项目。

  2.在用好用够政策上下功夫。结合雅安实际,加强对灾后重建、扩大内需和西部大开发政策和信息的研究,在用好用够政策上下功夫。树立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就要作百分之百的努力的理念,千方百计在国家灾后重建、扩大内需和西部开发的政策中去寻找机遇,寻找项目。

  3.加强项目库建设,夯实项目工作基础。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质量对于项目的争取和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扎实深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是确保项目得到国家资金支持和招商引资的先决条件。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把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库建设作为投资和项目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抓紧启动并完成一批符合国家投资政策支持项目的前期工作,充实项目库,为争取国家、省上的支持以及招商引资奠定基础。

  三、完善投资和项目工作的政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

  发改、国土资源、环保、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按照项目备案、核准、审批的规定和并联审批的要求,严格行政许可纪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在坚持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基础上,按照行政效能建设要求,加快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核准及备案相关手续。

  认真执行项目建设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家投资项目的稽查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国家投资项目的资金安全、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建立健全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实行项目协调服务会议制度,除重大事项报市政府组织专题研究外,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和重大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的要求,及时组织重大项目分析会、重大项目协调会或现场办公会,切实解决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建立投资和项目工作目标责任制度。要层层分解落实投资和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实行投资和项目工作年度目标责任管理。

  实行领导干部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联系重大建设项目,加强对重大项目的领导和协调力度,切实帮助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发挥政府财政性资金对项目工作、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

  各县(区)政府要加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入,进一步研究和制定财政性资金用于项目工作、引导社会投资的政策导向和管理制度。

  建立项目工作专项资金。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专项资金,安排本级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筛选、论证、设计、包装、申报等前期工作经费和项目库工作费用,对项目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给予工作经费补贴和奖励。各县(区)的项目工作专项资金要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收入情况逐年有所增加。

  建立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补助制度。市、县(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中央、省上投资项目进行配套;对投资较大、科技含量较高、对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实行投资补助,或按照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进行贴息。

  (三)拓宽项目投融资渠道。

  加强融资环境建设。要督促金融部门落实国家灾后重建、扩大内需和西部开发金融扶持政策,发挥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充分发挥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全市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融资作用。以项目为平台加强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促进金融机构对重大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

  加强招商队伍和招商网络的建设。坚持实行“以园招商”、“以企招商”、“以商招商”、“以资源招商”、“以环境招商”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突出对产业关联度大、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的引进和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投资的引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迈上新台阶。

  引导社会投资投入城市公用事业。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各类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大经营城市的力度,利用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市场化方式,利用国有资产资本运作的方式和各类基础设施、公用设施有偿使用与转让等方式,广泛筹集建设资金。

  积极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支持和培育一批优势扩张型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积极探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项目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措施和办法,实现利用外资的新突破。

  (四)发挥土地对项目建设的支撑作用。

  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留足用地空间。充分利用灾后重建用地政策,用好灾后重建土地指标,优先保证灾后重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重大项目、特别是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要。

  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对城镇闲置土地、非农空闲地和批而未供的土地,研究制订具体的集约利用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闲置土地和未及时开发的土地利用项目加快建设。

  实行土地整理、新增耕地置换、建立工业用地地价补贴机制等办法,降低工业项目用地成本。

  加快推进土地垦复项目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土地后备资源。

  四、确保投资和项目工作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把投资和项目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项目业主全力抓”的工作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组织研究、制订具体措施和办法,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经常协调和解决投资和项目工作以及重大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真正把项目工作落到实处,形成“班子围着项目转、干部跟着项目干、机制随着项目建、资金向着项目投”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投资和项目工作的指导、协调,提出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及投资年度计划,建立和管理市级重大项目储备库。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是本辖区、本行业项目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本行业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建立和管理本辖区、本行业项目库。

  (三)建立激励机制。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及重大项目执行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加强督促检查。

  市发改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等部门要把项目建设列入督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项目工作督办机制。每个月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通报一次,每半年召开一次重大项目督查会议,形成用目标倒逼项目进度的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和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管理,督促检查相关项目投资计划下达、财政资金拨付、配套资金落实、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确保我市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五)转变工作作风。

  项目工作关键在落实,关键在干部作风的转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建立上项目、抓项目、引进项目、推动项目的新机制,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要加大项目的筛选、包装、审批、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发挥责任主体、投资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各方面的作用,确保项目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发改、国土资源、环保、建设等项目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发展软环境建设的规定,制订和落实加强投资和项目工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具体办法,建立为重大项目服务的“绿色通道”。

  (六)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新闻媒体要通过各种方式和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投资环境和项目建设成就,宣传重大项目建设和项目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了解、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和积极参与项目工作的良好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在项目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网络发出

主题词:经济管理  计划  项目投资  意见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雅安军分区。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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