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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银监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雅安市银监分局 发布时间:2009-03-31 15: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银监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现将雅安银监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完善体制,加强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局局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制定《雅安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限时办结,舆情和敏感问题应对及监督保障工作机制。三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职能部门、公开对象、公开时限。通过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考核的工作机制。

二、整体推动, 积极公开信息

围绕解决银行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分局积极公开政府信息,注重了政府信息的实效性。2008年,分局按照“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的原则,通过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分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雅安市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类银行业监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银监会制定的银行业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约30余条,畅通了监管机构与市场和公众沟通的渠道。

三、强化监督,注重公开长效性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分局采取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八大内容进行了监督考核和社会评议,做到了有效再监督。

(一)监督考核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或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或信息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要求,严格保守相关秘密。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与公开事项的内容相适应。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主动向社会公开了应公开事项。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和要求。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和社会评议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六是未出现任何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社会评议情况

把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在行风评议中检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听取被监管单位和社会各界对监管工作的评价。2008年,分局向被监管单位和社会各界发出行风评议问卷151份,收回率100%。被监管单位和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分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向监管对象和公众公开监管职责、程序及要求,最大限度地保证了监管对象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满意度:69.5% 为“好”,25.2%为“较好”,3.3%为不了解,无“一般”和“较差”情况。

此外,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监督评议,公开了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2008年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咨询、申请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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