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雨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8]雨城民初字第630号),我局拟将原罗超然位于雨城区青江路魏家岗1号1幢1单元3楼21号住宅用房(37.2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给丁倩,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七中对面)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835-2222296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