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雨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雨城民初字第299、313、298、305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08]雨城执字第333、325-1、322-1、324-1号),我局拟将南四路73号“平江花园”1单元6楼14号、2楼1号、5楼12号、2单元4楼6号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分别变更给舒建新、李兴忠、冉从发、赵正英,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之日起30日内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七中对面)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835-2222296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