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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采取“五条措施”为受灾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来源:雅安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08-08-07 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5.12”汶川特大地震给我市造成巨大破坏和损失,其中汉源县受灾极为严重,其余七县(区)也不同程度受到影响。为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实际困难,方便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治安户政部门服务灾区群众十条措施》,结合我市实际,采取“五条措施”,切实为受灾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一是加强领导,加大宣传,迅速恢复工作秩序。我市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让受灾群众知晓公安机关情系群众,关爱百姓。受灾严重、无法办公的派出所立即搭建“帐篷派出所”,并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搭建“帐篷警务室”,创造一切条件,于5月15日就全面恢复了基层派出所的户籍业务办理。
  二是简化受灾死亡人员户口注销手续。地震中死亡人员的亲属,可凭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医院、民政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死亡人员名单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三是简化办事、办证手续,方便灾区群众。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对在地震中造成身份证、户口本等 身份证件遗失或被掩埋的灾民,通过人口信息查询认定后,开具相关证明或及时补办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方便受灾群众及时申领救灾物资和办理保险等事宜。
  四是积极协调,加强协作配合。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全力做好对受灾孤寡老人、残疾人、儿童的救助服务工作。
  五是免除各种办证工本费。为切实减轻受灾群众的经济负担,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对灾区群众落实证件工本费免收政策。受灾群众凭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免收户口簿、临时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等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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