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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4-28 10: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交通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雅安市进一步治理整顿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雅安市进一步治理整顿交通建设市场秩序

实施方案

市交通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建设局 市水利局 市物价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全市交通建设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认识治理整顿交通建设市场秩序的重要性,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分类治理,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标本兼治,切实规范交通建设秩序,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范围

治理整顿全市交通建设市场秩序是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该活动分为两部分:

一是交通建设市场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

1、业主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制度的行为。擅自变更审批(核准)内容和设计及合同管理中的不作为行为;试验检测单位、咨询单位弄虚作假行为;监理单位履约能力差、监理人员违规签证、认证及不坚持工程质量标准和监理工作不作为的行为。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严肃查处市场主体不规范行为背后存在的腐败行为。

2、施工单位串标、围标、借牌投标、挂靠投标、买卖标、陪标等行为。

3、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二是交通建设环境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不依法用地的行为,征地拆迁中不及时足额拨付建设用地费用和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行为,不履行征地拆迁合同的行为。

2、大宗物资采购中违法、违规行为。

3、地方建筑材料垄断经营行为,指定采购行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地方建筑材料价格行为。

三、目标

(一)近期目标。集中3个月时间严厉打击交通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改善交通建设环境,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观,违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中长期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交通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市场监控体系,坚持标本兼治,规范企业行为和行改行为,建立交通建设市场规范化运行的有效机制,形成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群众参与的外部环境和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竞争规范有序的交通建设市场良好局面,力争在“十一五”末期实现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同全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雅安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全市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交通建设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全市交通建设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督查、指导、协调工作。

各区县成立办事机构,负责本区县内交通建设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实施工作。

(二)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06年10月)

该阶段工作现已基本结束,请各区县在2006年11月10日前将该阶段宣传工作情况上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2、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11月)

(1)还湖路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自查自纠。由瀑布沟库区公路复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对照本实施方案确定整顿和治理范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2)各区县交通建设项目自查自纠。各区县交通局对照本实施方案确定整顿和治理范围,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3、整顿提高阶段(2006年12月)。

(1)各区县交通局和瀑布沟库区公路复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总结,查找问题出现的原因。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制订预防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制定监督制约机制并将整改工作曲详细情况在2006年12月15日前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2)检查验收。根据治理整顿进展情况,分别由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与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与市规划建设局作为组成3个验收组分3个片区进行检查验收。对开展交通建设市场整顿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坚决纠正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典型违法案例,将交通建设市场治理和整顿的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推动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五、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治理和整顿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进一步治理整顿交通建设市场秩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要制订长期工作规划,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探索建立市场评价体系和约束机制的有效途径,着力建立管理规范、竞争有序和诚实守信的交通建设市场,推动我市交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治理和整顿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工作要按照管理权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市协调小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负责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的市场秩序监管工作,对全市交通行业的建设市场秩序监管工作进行督察、指导和协调;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统一部署,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的市场秩序监管工作,同时负责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地方建筑材料的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决杜绝政出多门和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要联合行文,提出关于打击转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包的实施意见。通过制订标准、明确界限、严格程序、控制费用等措施规范劳务分包,严格限制工程专业分包,打击转标、串标和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市交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交通建设不良信誉从业单位监督管理办法,针对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在招投标交易、合同签订履行、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交通建设市场各类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失信惩戒和守信奖励制度。进一步改革创新招投标机制,从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的角度严格招投标程序,从机制上减少串标、圈标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物价局要联合出台加强公路建设地材料场管理、调控地材价格的政策措施。各区县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征地拆迁和地方建筑材料的管理办法,为交通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按照省上要求,从今年四季度开始,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施工企业资质清理工作,凡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要坚决予以降级或取缔。

(五)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在“十一五”期内,市协调小组将每年适时组织督查组对交通建设项目的建设市场秩序进行督查,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要加大对恶意扰乱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哄抬地方建筑材料价格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六)建立沟通渠道,加强协调服务。各区县要安排专人负责与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联系,确保联络渠道畅通。市协调小组将适时召开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集中研究解决问题;适时召开治理和整顿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工作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情况,分析问题,交流经验,更好的指导全市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

(七)发挥媒体作用,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宣传好典型、曝光差事例。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布投诉电话、网址和邮箱,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对交通建设市场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声势,确保交通建设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附件:雅安市进一步治理整顿交通建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雅安市进一步治理整顿交通建设

市场秩序协调小组

组  长:杨承一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董大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  义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毕怀东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翔  市交通局副局长

罗  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久国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明富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蒲正祥  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龚文昌  市水利局副局长

田晋蜀  市物价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翔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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