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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7年度工作总结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8-04-14 17: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07年,我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二届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挑战极限,勇创一流”的精神, 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安全措施,狠抓安全责任落实,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作出了显著贡献。
        一、明晰工作思路,挑战极限,勇创一流
        2007年,是我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的第一年。局领导班子首先明确工作思路:以开展作风整顿,全面加强安监、煤管队伍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为工作中心,挑战极限,勇创一流,全面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1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安监、煤管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大整顿;2月到4月,按市委的部署,开展了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下半年,开展了“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通过认真开展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全市安监、煤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弘扬了“四种作风”、增强了“五种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风清气正,用心想安全、用心谋安全、用心干安全。
        按照市委提出的全市各项工作要“挑战极限,勇创一流”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对各项工作提出高标准的要求。全局从领导班子到一般干部职工从思想到行动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争先创优。全年全市各类事故死亡164人,同比下降5.2%,完成目标任务108.5%。打好了煤矿关闭整顿战役,全年关闭煤矿矿井54处,超额完成省上下达任务;深化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整顿,规范了安全管理,全年安监局直管行业事故死亡19人,同比下降54.8%,直管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
        二、抓好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
        2007年,我局以开展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狠抓了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制度纪律建设等,成效显著。一是思想政治建设得到了加强。在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中,我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工作的全局,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的要求,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入手,不断拓宽视野,提高素质,培养大局意识、团队意识、进取意识、荣耻意识、法律意识,为推进安监水平有新提高提供保证。二是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我局坚持从转变工作作风和改进工作方法入手,大兴学习调研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找准安监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无功便是过的思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三是业务能力有显著提高。通过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活动,为广大干部职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监管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要求,进一步改善安全监管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四是制度建设得到了完善。我局制订和重新修订了《岗位责任制》、《案件审理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制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车辆管理办法》、《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试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接待、出差途中生活报销标准》、《雅安市安全技术专家组管理办法》、《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信访工作制度》13项制度,进一步整合了管理服务资源,办事能力、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均有长足进步,依法行政能力有明显提高,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得以落实。
        局领导班子把加强安监、煤管队伍建设作为2007年安全监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针对全市安监、煤管系统工作环境恶劣和危险,安全装备、人员编制不适应工作需要以及工作经费得不到充分保证的情况,积极主动向市、县(区)党委、政府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安监、煤管工作环境的恶劣、危险和艰苦,争取市、县(区)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局领导班子大量的工作,至年底,全市安监系统增加21人,增添了5台执法检查用车,增添了大量办案和执法设备。同时,局领导班子积极向省上争取资金,加强安监、煤管系统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年共争取资金210多万元。
        三、强化直管行业安全监管,成效显著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和领域是安监、煤管系统直接进行安全监管的行业和领域,我局在2007年进一步加强监管,成效显著。
        (一)抓好煤炭资源整合,推进煤矿安全监管
        2007年全市原煤产量401.2万吨,与上年同期少产约80万吨,销售392.6万吨。全市煤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7起,死亡18人,百万吨死亡率4.5,同比分别下降37.04%、38.7%、25.93% ,其中顶板事故10起,占事故总数的58.8%,死亡10人,占死亡人数的52.6%,同比下降54.5%;瓦斯事故3起,占总数的17.6%,死亡5人,占死亡人数的26.3%,同比上升了25%。
        1.加强煤炭资源整合,完成关闭任务。按省、市政府加强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局于3月份召开了各煤矿业主和地勘设计单位的工作会议,及时、有条不紊地部署了全市煤矿地勘和设计工作,制定了煤矿地勘、设计、矿权范围核定、储量核实、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告评审工作时间表。各县(区)完善了资源整合工作社会稳定预案,建立了维稳工作机构,确保社会稳定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目前,我市矿权设置方案已经由省厅际领导小组审批,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正有步骤的展开。根据省政府公告和我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2007年我市煤矿关闭严格依法依规展开。第二阶段关闭的矿井已于2007年6月30日前关闭完毕,第三阶段关闭的24家分成三批已于8月31日前关闭11家、9月30日前关闭9家、12月31日前关闭4家。关闭矿井已全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停止了井下的一切行为,对井下进行了砌封或炸封,落实专人监管,公安部门清缴了所有爆炸物品。从目前督查情况看,没有发生死灰复燃的现象,社会稳定。
        2.开展煤矿生产许可证换证、瓦斯等级鉴定和年检工作。一是换发新版煤炭生产许可证工作。按照国家、省上的要求,今年换发新版煤炭生产许可证。我局严格依据上级规定,全面做好核实、审查等工作,确保质量。全市共有127家煤矿换发了新版煤炭生产许可证,另有14家煤矿由于技改等原因备案。二是瓦斯等级鉴定。我局制定了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时间表,并对在我市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资质单位进行了审查,严格要求。2007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我局组织专家组对6家瓦斯等级鉴定资质单位提供的113家煤矿的报告进行了审定,我局对2007年全市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作出了批复,并按时报省经委备案。三是开展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情况。按省经委《关于开展2007年度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川经函[2007]198号)要求,我们严密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抓好年检工作,9月组织全市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今年应参加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的111家煤矿,按20%的比例,抽查了其中的22家煤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县(区)主管部门督促企业整改。组织人员配合省经委按规定要求对我市煤矿进行了抽查,全部合格。
        3.积极规范煤炭经营市场,办理煤炭经营许可证。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煤炭经营市场秩序,我局认真对全市煤炭经营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现状合理规划我市煤炭经营企业。2007年4月12日与市工商局联合召开了全市煤炭经营布局工作座谈会,规范了办证程序,制定了落实时间表,市、县两级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11月13日,省经委按国家发改委的2010年规划,重新调整了我市煤炭经营企业布局规划,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相关文件和要求,我们及时调整了全市煤炭布局规划,并对全市开展此项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了落实意见。目前,全市共办理煤炭经营批发企业12家,占指标总数25家48%,煤炭型煤加工企业22家,占指标总数24家的91.7%。按省经委2010年三年规划要求,完成了本年工作进度。
        4.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是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和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针对我市的煤矿安全基础状况,及时制定了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措施和达标方案,确立了今年必须达标验收的矿井数量,严格规范了验收程序和方法,并组织技术力量,加强对今年参加标准化达标矿井的技术指导和报务。经过各级努力,按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要求,我市今年共有6家煤矿企业经过我局组织专家组的验收,其中荥经县凤凰煤业有限公司达到二级,另有5家煤矿企业达到三级标准,为推动我市煤矿整体建设水平上台阶奠定了基础。
        5.强化隐患排查,突出专项治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我局成立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制订了《小煤矿开采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建立了月报制度。严格执行政府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监管人员下井检查制度。通过隐患排查,全市煤矿共查找隐患540多条,其中重大安全隐患12条,共整改490多条,整改率为92.2%,落实整改资金100多万元。按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瓦斯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全面加强“一通三防”工作,认真开展瓦斯治理。我局要求煤矿企业“一矿一策”的制定瓦斯治理方案,并督促企业严格按方案开展瓦斯治理;全市煤矿企业均按要求重新制定了“三超公示牌”,并由县(区)主管部门审批,成立了通风管理机构,坚持“以风定产”,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改进采煤方法,开展顶板治理,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顶板专项治理日常监管措施》,严格依据标准化要求验收矿井,积极推行支护改革,推行“以铁代木”,提高支护质量,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做好维修巷道的安全工作,减少顶板事故。加强水害治理,我局对全市煤矿进行了排查,明确水害防治重点煤矿,确立了防治水害办法,制定了水害重点矿24小时值班、专人观测制度,水患突出的矿井必须制订《水害防治方案》,并对周边地质情况进行勘察,对未编制的水患防治内容必须立即增补,要求所有立井、斜井煤矿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建立和完善排水泵系统,同时加强对老窑积水的管理措施,平硐煤矿必须经常保证水沟畅通,有效地提高了矿井水患防治能力。
        6.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执法。为严厉打击合法煤矿的“三超”生产行为,提前防范已关闭煤矿的死灰复燃和计划关闭矿井的突击生产、停产整改矿井和技改矿井借机从事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我局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力度,一是年初,下发了《关于防止煤矿“三超”,打击违法生产的通知》(雅市安监[2007]81号),规范要求了各县(区)主管部门在煤矿整改、复产验收审批时,必须针对每个煤矿,核定采煤工作面个数和实际位置,掘进工作面个数和实际位置等情况,煤矿必须按主管部门核定的工作面个数、位置、下井人员数量、日产量、日进度等严格操作,不得超越。二是我局在人手少的情况下,适时抽调县(区)局、专家组成员,主要采取暗访等形式进行突击检查,效果明显。三是严格程序。明确规定停产整顿矿井必须编制整改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整改地点、整改内容、整改进度、整改最大出煤量等,报县(区)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进行整改,煤矿整改完毕后,书面报县(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验收,县(区)主管部门必须在10日内组织现场验收。为有效地防止技改矿井、停产整顿矿井从事违法生产行为,我局规定县(区)主管部门按整改批复的出煤量发放准运证,企业一旦出煤超过准运证规定的量,就作为非法生产进行处理,有效地遏制了个别煤矿以整改代替生产的现象。四是加大了对事故隐瞒不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了对实名举报的调查工作,并依法对举报情况属实的举报者进行奖励。全年共查处群众举报6起,其中隐瞒事故1起,处罚26万元罚款;非法生产1起,罚款20万元;安全隐患4起,罚款5.5万元。
        7.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技术专家组,积极主动为煤矿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为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我市煤矿生产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我局扩编了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组,聘请了19位煤矿技术人员,制定了职责。对煤炭生产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内容进行专题研究和指导,为基层服务。一是对芦山县急倾斜煤层进行专题研究,组织专家组进行技术攻关,以雅市安监[2007]173号文下发,指导芦山县对急倾斜煤层进行开采,为当地煤矿明年资源整合、煤矿设计奠定了基础。二是指导煤矿企业标准化建设。我局指派专家对今年规划的创标准化建设6家煤矿提供技术指导。三是指导煤矿企业开展井下“三条线”建设,提高安全系数。目前,荥经县大多数煤矿企业已对“三条线”的安装进行了设计,部份煤矿已开始施工,其他县(区)已制定了工作方案,在矿权设置批复后,就开始实施。四是根据各县(区)瓦斯监控系统安装的实际,我们制定方案,积极谋划建立市县两级瓦斯监控平台。
        (二)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规范管理
        2007年全市非煤矿山共发生非生产性伤亡事故2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65万元,与上年同期事故7起、死亡11人直接经济损失285万元,较大事故1起相比,事故件数下降71.4%,死亡人数下降72.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7.2%,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1.开展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为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和四川省安监局有关文件精神,2007年我市开展了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的专项整治活动,经过近7个月时间专项整治,在我市30家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中,目前通过机械通风验收合格的企业只有2家,有3家已完成设计和安装进入整改期,有19家因多种原因申请延期验收,另有6家长期停产未动工,专项整治的完成情况很不理想。
        2.推广中小型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新技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在中小型露天采石场进行中深孔爆破技术试点推广。2007年10月24日,我局组织各县(区)安监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到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较好的江苏和浙江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其先进经验,运用到全市中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中。现已进入试点阶段,目前试点准备工作已基本结束,预计在2008年2月底前进行中深孔试点爆破。
        3.强化安全监管检查。2007年我市加强了对非煤矿山重点老矿区的安全监管,分别于五一节和国庆节前对汉源县的乌斯河、唐家、普陀山、片马铅锌矿区和天全县打字堂硫铁矿区进行了重点督查,并对曾经发生过事故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普陀山铅锌矿区责令其停止建设整顿。此外,对生产台阶遭到破坏,边坡较高较陡的露天矿山也加强了管理检查,先后对雨城区三个页岩矿山和汉源县两个页岩矿山下达限期整改指令。通过严格执法,使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得到较大的改善。
        4.严格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全市目前共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类非煤矿山174家,其中有3家因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名称变更已申请变更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两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于2008年1月到期,目前经市县(区)安监部门审查符合延期条件,已向省局申请延期。在新建矿山中,已有4家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已向省局提出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年全市共审查非煤矿山开发利用方案25个,其中对一家新办采矿权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现场审查,有效防止了前期采矿权设置范围内建矿安全条件不充分的情况发生。全年全市共有30家新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其中尾矿库1家)申报审查,已有22家通过审查并取得了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并正式进入施工建设期;有7家经审查正在修改报告过程中;有1家经现场审查不具备建矿条件而重新申请设置矿权。在新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中,2007年共有6家完成建设项目申请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通过对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审查和组织现场验收,目前已有4家通过验收合格,并向省安监局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2家经验收不合格,目前正在进行重新建设。
        5.扎实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为进一步强化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使各矿山企业矿长安管员能持有效证件上岗和确保非煤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2007年全市举办了非煤地下矿山和在建电站隧道通风管理员两期,企业法人、矿长、安管员四期共六期培训班,培训相关人员近800人,并对经考核合格者颁发了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许可
        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企业264家,其中生产企业74家,主要生产产品13种(黄磷、电石、乙炔、氧气、氯气、硅铁、硫酸、硫化碱、硅钙、氯酸钠、氯酸钾、高氯酸钾、氢氧化锂);经营企业183家,其中甲类经营企业140家,乙类经营企业43家,主要经营产品6种(汽油、压缩天然气、油漆、农药、化学试剂、氧气);运输企业6家,共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319辆,从业人员612人,押运人员202人;储存企业1家(汉源县乌斯河油库)。截至目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68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另6家未取得许可证的危化企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整治,相关资料不齐备,已在准备完善之中;141家取得危险化学品甲类经营许可证,今年到期换证的有85家;43家取得危险化学品乙类经营许可证。自我局组建以来,全市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处置、使用企业未发生过一起伤亡事故。
        1.狠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我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分行业细化制定了《雅安市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疗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雅安市化工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安全隐患排查表》、《雅安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隐患排查表》,进一步明确了隐患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方法和内容,提出了排查整治的步骤和时间安排及整治的具体措施和意见,要求各县(区)安监局在每个阶段工作任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危化科书面报告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措施。初步统计,今年危化品专项整治共查出隐患630条,重大隐患3条,已整改隐患615条,投入隐患整治资金300余万元。
        2.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我局定期、不定期的对区县安监局日常监管工作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和检查,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6次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县(区)安监局存在工作不扎实,监管不到位的情况,都毫不留情地进行了批评、教育,对问题突出的责成书面检查。8月份,按照《雅安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组织人员对各县(区)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总的情况来看,整治工作进展顺利,各县(区)都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和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天全检查时,发现天全亿东化工厂硫酸储罐周围无围堰,旁边就是天全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因此,督查组立即责成天全县安监局对该企业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限期修建围堰和清理收集池。在石棉和宝兴进行督查时,发现石棉县金瑞化工有限公司、石棉县恒远有限责任公司、宝兴县大渔溪电冶有限公司至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组织生产,我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对3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题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和建议上报省安监局,征得省安监局同意后,责成石棉、宝兴县安监局对3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罚款各1万元,并下发停业整改指令书,现进入隐患整改阶段。
        3.严格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按照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并实行审批制度的要求,我局坚持原则,严格把关,防止违法违规盲目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对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凡不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所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对未经审批许可擅自建设的石棉薪泓樽焙砂厂、石棉县乾锐金属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罚款1万元,下发整改指令书,限期完善相关建设项目许可。今年我市2004年办理的危险化学品甲类经营许可证已到期换证,我局委托雅安市雅鑫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对到期换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评审,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施工规范》的才上报省局换证,不符合的坚决不予上报,经营许可证到期又未上报换证材料的加油站,一律要求停业整改,从源头上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全年共计发放危险化学品乙类经营许可证6家,上报省局换领甲类经营许可证39家,建设项目安全许可8家。
        4.加强源头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2007年,我局根据《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八条规定,通过调查了解、征求意见,最终确定全市设7个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并报省安监局审查批准。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批发),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局积极同省安监局危化处沟通、协调,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评审,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审查申报资料,最后按省安监局的时间要求于2007年12月底前将申报资料全部上报完毕。12月3日,我局制定了《雅安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成立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在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始终保持严打严控的高压态势。1月7日,名山县安监局和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马岭镇江坝村一村民正非法制造和销售烟花爆竹,名山县安监局立即会同相关部门立即前往该窝点,现场收缴非法制成的成品爆竹81卷,约117公斤,在对现场清查过程中,还发现他藏在家中的铝银粉、硫镁粉等生产原料56公斤,当事人已经被名山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市场,严厉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5.加强培训,确保危化品企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今年为配合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于9月份举办了三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了培训,共培训400多人,合格率达98%以上,并颁发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四、责无旁贷,抓好综合协调监督
        安监部门是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积极当好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参谋助手,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一)抓好安全生产重要政策的贯彻落实
        2007年,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政策、部署,我局结合全市实际,代市委、市政府迅速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全年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重要文件有《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意见》、《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通知的通知》、《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水电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奋战一百天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在全市层面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全局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我局主动组织有关部门,把上级要求进行了具体细化,制订了22类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表》,印发至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有力地推动了我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隐患整治的要求,我局积极收集整理全市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并在2007年6月12日,以雅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通过《雅安日报》向社会公告了19项重大安全隐患,至年底,这19项隐患己整改完毕。
        (三)推动开展了水电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年初,全省尚没有开展水电专项整治,在我局的推动下,我市率先开展了水电在建工程通风管理专项整顿。为此,我局专门制订了标准,水电企业按照标准进一步健全通风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通风、防尘、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管理,增添并使用通风防尘设施、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和现场救援装备等安全设施设备。4月13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水电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开展水电行业专项整治。全市共有397处水电站开展了整治。我局与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专门成立了联合督查组,开展不定期督查,对安全隐患整治不积极的企业,坚决处理。同时,我局从水电评价入手,严格整治标准,两次组织召开由中介机构、业主参加的水电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对评价报告不合格的,坚决退回,责令重新进行评价,全年我局独立检查水电施工企业58余户次。年底,市政府出台了水电整治验收意见,对验收工作进行指导,我局严格按验收标准全市各在建和建成水电企业正按标准进行整治,目前,全市尚没有一家水电企业通过验收。
        (四)抓好道路交通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我局突出抓好瓦斯隧道施工监管,在国家和省尚没有专项规定之前,结合雅安实际,制定了一个具操作性的专项管理办法,严防发生水电施工和公路隧道施工瓦斯事故。为加强对汉源移民迁复建工程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副局长唐兴国同志和危化科副科长曾祥明同志作为市政府瀑电移民迁复建工程督查小组成员,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坚持每月到汉源县对“三路一桥”、“萝卜岗新县城”、“移民自建房”等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写出了专题督查意见,要求和指导汉源县和有关企业认真整改。
       (五)推动开展安全效能检查。针对安全生产方面执行力存在问题的情况,我局积极推动开展安全效能检查,以此促进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在我局的推动下,5、6月份,由市政府副市长朱玉贵牵头,我局及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检查组采用暗访方式对各县(区)政府以及市级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贯彻执行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责任书规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其落实。同时,我局加大对政府、部门的督查督办力度,以市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对宝兴县、芦山县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出督办指令,责成限期整改,宝兴县、芦山县按期整改消除了事故隐患。
        (六)组织或参加有关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五一”黄金周、省第九次党代会期间、“十一”大假、党的十七大期间等重点时期,我局都推动市政府组织或自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对道路交通、矿山、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开展检查。同时,我局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和整治,配合建设局、国土局对“违法建房”进行了为期30天的专项整治;配合市建设局对全市城区内的“穿衣、戴帽”进行了为期20天的安全普查;配合市旅游局对节前旅游工作开展了3次检查;配合交通、交警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
        (七)积极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难点问题。6月,雨城区多营镇大深村小因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将所有学生(共86名学生和3名教师)转到多营镇中心校就读,在上学途中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为保证学生上学安全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6月20日和10月31日,局长黄朝建同志两次召集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公交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员举行了隐患整治协调会议。针对交警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嫌护送接送学生的公交车麻烦、不愿护送的情况,11月21日,我局组织市教育局、区教育局、区安监局再次对该路段以及公交车调头处进行了现场查看,随后向政府送交专门请示,迅速责成有关部门落实了会议纪要规定的措施,确保了学生上学安全。同时,对有关部门、企业反映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协调的意见,我局都迅速组织协调建设,如建安公司高压线路安全隐患等。对反映给我局,应由相关部门协调的隐患,我局都迅速转给有关部门,请其进行处理,如区教育局反映城区内学校周边存在的3起隐患,我局都迅速向建设部门去函,责成其整改,市建设部门迅速进行了整改,并将情况回复了我局。
         (八)推动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针对全市安全生产的现状,我局全力推动基层基础工作。一是抓好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管理人员建设。7月,我局组织,免费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推动市政府今年继续支持全市示范乡镇活动专项资金30万元,有力促进了示范乡镇活动。二是探索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首先是督促企业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了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施工企业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强制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其次在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高危企业全面推行“安监员”派驻制度。三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经济政策,推动企业在安全方面加大投入。2007年,重点是落实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政策,督促按规定应缴存的高危企业按标准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五、齐头并进,全面推动其他各项工作争先创优
        (一)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发了《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2007年度部门岗位目标体系,局班子及其成员履职尽责,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号文件精神和清退入股水电工作,局党组成员按照《规定》要求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填写了《规定》回执单。三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按要求完成了宣传动员、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等各个阶段的工作,总体反映良好。
        (二)严格依法行政。200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立足安监部门实际,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岗位责任制》、《案件审理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具体执法范围、权限、责任,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化、规范化。我局全年办理行政许可4852件,全年依法查处各类事故,处罚160多万元。
        (三)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共雅安市委政法委关于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在今年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煤炭整顿和资源整合中,严格做好风险评估,各县(区)专门制定了在煤炭资源整合中的社会稳定应急预案,保障了维稳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坚持每月分析一次安全生产涉及的稳定形势,坚持每月上报一次排查化解情况。2007年,全局共排查出不稳定因素10件,到年底己调解消除了7件。三是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我局都把善后处置、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第一位;在对县(区)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只有把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处理结束后,我局才能结束事故调查工作。同时,我局积极完成市委维稳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维稳事项,并及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被评为2007年度维稳工作一等奖。
        (四)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局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制订了“2007年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局工作目标管理,制订了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局领导与各科室签订了具体的工作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全市安监、煤管系统工作实际,就参与集中整治农村突出治安问题工作制订了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同时严防死守,做好本单位平安建设。一是多方争取资金,拆除了划归我单位使用的危房,修建了停车场,制作并更新了综治版面,各项制度上墙,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在机关办公楼一楼出入口,二楼,三楼楼梯装上了夜明灯,对办公楼厕所门口由于空调水滴落造成路面长期湿润,容易摔伤人员的隐患进行了整治,专门为空调水安装了排水管。三是严格执行交接班登记和值班记录制度。在局机关实行门岗24小时值班制度,在汛期每天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四是由领导带队,主动到联系乡镇帮助、指导平安创建工作。被评为2007年度综治工作二等奖。
        (五)完善信访办理机制,认真开展接访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了责任科室、处理程序。认真接待每名来访者,认真对待每一封来访信件,及时妥善处理每一件可能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做到了件件抓落实,件件有回音。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转办的和本单位信箱中信访案件,全年收到咨询、投诉类22件信件,全部办结。
        (六)进一步做好其他各项工作。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抓好了保密、精神文明、防邪、电子政务、移民“一帮一”等各项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一是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落实不够;二是有的企业业主半路出家,对安全监管知识、专业技能掌握不够;或是只抓经营,不抓管理,当“甩手掌柜”现象突出,把安全、生产等环节甩给具体负责人;三是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素质普遍偏低,自保能力和安全意识差。
        (二)安监系统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一是硬件方面虽有所好转,但与安全监管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相比,仍不相适应;二是从县(区)检查情况看,在执法上存在不少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学习。三是个别县(区)安监部门存在工作不实的情况,有些具体工作不能有效地推动开展。
        (三)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有些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比如风险抵押金的收缴,还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况;除高危行业以外,其他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没有得到很好的推动。
        七、2008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一是抓好安监部门执法队伍建设;二是推进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力推行高危企业“安监员”派驻制度。
        (二)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重点抓好《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的贯彻落实;二是抓好各项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落实,主要是提取安全费用,缴纳风险抵押金,落实责任保险等;三是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如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井采矿山巷道掘进机,瓦斯监控平台等。
        (三)进一步抓好直管行业安全监管。一是抓好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和“三线”建设,突出安全监管;二是非煤矿山继续抓好地下矿山机构通风专项整治;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推广应用;严格“三同时”审查;三是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有关证照的发放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打击非法从事危化品生产、经营的各种活动,落实“五整顿、两关闭”的要求。
        (四)突出综合监管工作。一是加快水电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度;二是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三是继续组织好安全检查工作,使安全检查规范化和制度化;四是强化安全生产督查督办;五是继续推动开展安全生产效能检查。
        (五)抓好依法行政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办案,规范行政审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安监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安全宣传,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信息工作任务。
        (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的培训考核,特别抓好水电施工、道路交通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对农民工开展安全教育。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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