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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物价局关于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情况报告

来源:雅安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08-03-04 11: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纠风办:
  按照你办《关于转发川纠办发电[2008]3号文件的通知》(雅市纠办〔2008〕4号)要求,现将我市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春节期间价格情况报告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物价局的指导下,我市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方案进展顺利,到目前为止,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所涉及的商品种类价格平稳,市场供应充足,市场价格秩序良好。
  一、领导重视,精心拟定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和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政策措施,责成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我局精心拟定了《雅安市物价局关于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报省物价局审定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二、强化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在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前,我市对被纳入干预的32家批发零售企业采取了书面、会议等形式告知,组织企业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政策措施。接受雅安电视台专访,就为什么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正确理解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怎样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执行和违反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应承担法律责任向全市人民进行了广泛宣传。在《雅安日报》公告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种类和企业目录。在实施期间,散发了宣传资料,告诫函1000余份,为顺利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把关,认真进行登记审核:在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前,先由批发零售企业对干预的商品种类价格填表上报,我局再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审核登记,工作一丝不苟,认真负责。
  四、加强巡查和监测:根据审核登记的价格表,组织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对重点市场、重点企业每日巡查一次,保证临时价格干预政策的顺利实施。对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向省物价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实行日监测、日报送制度。向全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开机,保证对群众的投诉渠道畅通。
  五、春节期间,我市价格秩序良好,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其中:粮食、食用植物油、牛奶、鸡蛋、草鱼等价格节前、节中、节后保持基本平稳,猪肉、牛肉节中较节前涨幅较大,分别达到15.00元/500克、16.00元/500克,蔬菜节中较节前也有较大幅度上涨。2月13日(初七),随着上市量的增大,猪肉价格出现小幅下降,蔬菜价格基本恢复到节前价格水平。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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