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管处、各相关运输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能源统计工作,国家统计局和交通部联合建立了《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字[2007]183号),按照该制度要求,现将此项工作布置到运管部门及相关运输单位。
建立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制度是加强节能管理,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手段,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组织与协调力度,共同搞好交通行业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