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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推进长江经济带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8-31 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实施好长江保护法,就是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更好发挥长江经济带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落实落地落细,今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市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先后五次组织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参加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培训。培训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展,我市共设市级与县(区)8个分会场,参训人数累计达310人次。通过学习培训,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干部全面准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立法特色,进一步增强了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掌握,以法治力量推动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已成为全体共识。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市长推办)将根据工作安排,继续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培训,继续加强全市发展改革系统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与推动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有机结合起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各项规定细化落实到雅安市“十四五”行业规划和产业布局等各方面。

芦山县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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