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解难题 司法调解解民忧

来源:市中院  |   发布时间:2022-01-19 10:35:09  |   访问次数:

2021年12月29日,宝兴县法院联合宝兴县432项目矛盾纠纷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宝兴县432项目工程段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

因受2019年度、2020年度两次水毁影响,宝康路受灾严重,沿线路基频繁出现滑塌和垮塌现象。四川康藏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宝兴分公司承建了S432线宝兴县两河口至甘孜州界段灾毁修复整治工程项目,应急抢险工程于2021年4月开工,回风岩段(K3+500)为首批启动施工点位。2021年4月21日下午7点左右,杜某某乘坐车辆途径K3+500段时突遇路基垮塌,车辆侧翻导致身体受到伤害。事故发生后,四川康藏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宝兴分公司支付了医疗费用,杜某某认为公司未设立风险提示,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双方就后续误工补偿事宜发生分矛盾纠纷,经多次协商未果。

2021年12月28日,双方来到宝兴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请求法院依法处理补偿事宜,接待法官在详细了事故经过及双方诉求后,耐心为争议双方宣讲法律,让双方知晓各自的权利、义务,对自己的诉求有清醒的认识,并引导双方依法解决其纷争。争议双方通过法院法官引导、调解,当场双方就误工费和其他费用达成协议,由四川康藏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宝兴分公司一次性支付杜某某误工费及其他损失共计22000.00元。次日,双方完善相关手续后,到宝兴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

此次纠纷的化解,是宝兴县法院及宝兴县432项目矛盾纠纷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桥枫经验”的实践,通力合作的结果,该起纠纷的解决,既化解了矛盾,又确保了县432项目顺利推进。下一步,宝兴法院将持续加强联调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重大项目矛盾纠纷,为全县重大项目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